中华传统二十四孝十二、埋儿奉母**郭巨(七律(中华新韵))
—— 中华传统二十四孝十二、埋儿奉母**郭巨(七律(中华新韵))
【中华传统二十四孝】十二、埋儿奉母**郭巨
郭巨,晋代隆虑(今河南林县)人,一说河内温县(今河南温县西南)人,原本家道殷实。父亲死后,他把家产分作两份,给了两个弟弟,自己独取母亲供养,对母极孝。后家境逐渐贫困,妻子生一男孩,郭巨担心,养这个孩子,必然影响供养母亲,遂和妻子商议:"儿子可以再有,母亲死了不能复活,不如埋掉儿子,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。"当他们挖坑时,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,上书"天赐郭巨,官不得取,民不得夺"。夫妻得到黄金,回家孝敬母亲,并得以兼养孩子。从此一家人再不为衣食发愁。而且郭巨的孝名也传遍了天下。当时,郭巨为感念天恩,曾在挖出金子的地方修建了座"慈仁寺"。后人又在此建了一座"郭巨塔",以示纪念。(文字及图片制作素材源自网络)
【中华传统二十四孝】
十二、埋儿奉母**郭巨
手足兄弟各分钱,独自供亲佣赁艰。
忍痛埋儿实可忍,牵情赡母更尤牵。
挖坑三尺瓷坛露,获宝千金运气连。
至孝惊天天亦动,仁慈古寺转流传。
(中华新韵/八寒平韵)
2016年11月23日星期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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