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忽视的国民党恐怖暗杀历史

—— 国民政府的变迁_被忽视的国民党恐怖暗杀历史

来源:中国最美古诗词网 \\ 作者: 北洋往事 \\ 朝代:近现代 \\ 栏目: 谈古说今 \\ 人气: \\ 更新:2016-04-20

  “暗杀时代”不仅存在于同盟会时代,它延续到二次革命失败后的年月。本文上述的暗杀未遂事件,相当平庸,从相关报道看,革命党的爆炸对象指向政府机关。但并非所有的炸弹案均如此。从当时媒体报道可知,党人惯用炸弹等暗杀手段,时或针对无辜百姓,已是舆论界的常识。

陶成章(字焕卿,1878-1912),光复军总司令,1912年1月,被上海都督陈其美(孙中山亲信)指使蒋介石、王竹卿刺杀于上海广慈医院,年仅35岁。
  陶成章(字焕卿,1878-1912),光复军总司令,1912年1月,被上海都督陈其美(孙中山亲信)指使蒋介石、王竹卿刺杀于上海广慈医院,年仅35岁。

  作者:韩福东

  1914年11月20日,在被提验正身后,革命党人尹宝华被绑赴北门外枪毙了。与尹宝华一同受此极刑的,还有孙嘉滨(又名孙小登子)、陈益盛(陈懋之)和聂得映(聂春山)三人。他们的共同身份是“党人”——— 这是彼时官方对国民党的习惯称谓。

  尹宝华从被捕到赴死,只经过两天时间。按上海《申报》的报道,他11月18日在怀宁县马号后被安徽省探访局抓获,从其身上搜出私刻的管带(军事职官名称)章戳、名片、委任状、徽章、保证函及名单等物。拘拿回探访局后,由王局长亲自开庭审讯。据尹宝华供认,他是受上海革命党人吕伯樵指使,以代人谋事为名,召集壮丁,约好满百人后即通报上海。按计划,吕伯樵会暗运炸弹来安徽,分派到各重大机关引爆,先将重要人物炸毙,然后从事抢劫,吕伯樵将带人来安徽接应。

  王局长将此案呈奉将军批示后,即将尹宝华枪毙。另三个共同赴难者,是长江巡阅使张勋和上海镇守使郑汝成押解来安徽的革命党人。

  这是一百年前,中华民国政府与革命党斗法的一段小插曲。它并没有多少奇特之处,以至于在当时既未形成舆论风暴,事后也被史家所遗忘。此案所涉及到五个人名字,在历史长河中,均属默默无闻之辈。如果不是查阅旧报纸,这一段旧公案恐无重见天日之机。

  当时的大总统是袁世凯。虽然有白朗军作乱,但他权力看上去还算稳固,《中华民国约法》5月1日刚刚公布,二次革命在一年前被镇压下去之后,起义难成气候,革命党反抗的方式更多是制造炸弹案,重复晚清时期对付朝廷的路径。

  “暗杀时代”延续到二次革命之后

  从当时媒体的报道看,广东省是爆炸案的高发区。下文是《申报》1914年12月25日的一则短讯:

  广州电:谢贵甫担任广东党人伪前路统领,以港币二百元、银币二百元,运动兵士以炸弹轰毁子弹库,事为连长黄炳坤知悉,将谢贵甫就擒。又,将军署左近双槐洞街罗士清亦复暗设机关,希图轰毁行署,亦经侦探颜锡仁破获,并获党人王永昌等八九人。一时人心非常惊惶。

  不独广州人心惊惶。紧接着这条新闻之后是一则西安电,说的是“陆将军到西安政躬时常不豫,整顿军队防范党人非常吃紧,恐精神不到有误大局,故特请任命刘承恩为全省帮办军务”。西安同样精神紧张,防范党人。革命党四面出击,但大多都还没来得急出手,就被抓个正着。

  此前的历史研究,更偏重于同盟会时期的暗杀。已逝历史学者高华五年前发表过一篇文章《同盟会的“暗杀时代”》,文章中高华说,“很显然,同盟会的‘暗杀时代’,是进步力量对反动势力采取的一种斗争手段,属于直接为国内政变服务的在野派对掌权者的暗杀。”他特别指出,同盟会的行为不是恐怖主义暗杀。后者的特点是祸及平民或者就是针对无辜百姓,以此达到恐吓、要挟对方的效果。这种拿平民百姓当政治筹码和报复泄恨工具的行为,是所有暗杀事件中最令人鄙视、令人发指的无耻行径。

  我很难直接反驳高华的观点,因为我对同盟会时期的暗杀没有研究。但我查阅史料得知,同盟会1912年和统一共和党等重组为国民党后,在反抗袁世凯统治的过程中,是实施过恐怖主义的,这当然也间接地让我对上述论断产生怀疑。

  “暗杀时代”不仅存在于同盟会时代,它延续到二次革命失败后的年月。本文上述的暗杀未遂事件,相当平庸,从相关报道看,革命党的爆炸对象指向政府机关。但并非所有的炸弹案均如此。

  广州东堤长安酒楼爆炸案

  1914年12月17日,大总统袁世凯曾下发一则申令。申令中援引了督理广东军务的“振武上将军”龙济光此前呈送大总统的电文,内称广东抓获乱党布子静等人,布子静供称,先后在广东省城正南街、双槐洞、长堤酒楼等处投掷炸弹,伤毙男、妇多名。余犯供述亦同。龙济光已将他们按法惩办。

  袁世凯在申令中说:“乱党潜赴该省,掷放炸弹,经该将军督饬缉拿,先后捕获制造人犯多名,搜出危险物品多件,业已全数破获。兹据供,系被孙文、邓铿等派遣。此等残忍酷毒行为,既使无辜平民惨遭伤害,而各犯迷途误入,亦复同罹刑诛,言之曷胜痛愤。仍着该将军巡按使申戒军警严密防缉,勿使乱徒匿迹伺隙思逞,致扰治安。此令。”

  在这里,袁世凯称“使无辜平民惨遭伤害”的投掷炸弹行为“残忍酷毒”,虽不及“恐怖主义”更为精准到位,但也点破此种革命行为的性质。

  布子静等人,被控在长堤酒楼等处制造爆炸案,伤害平民,此事媒体早有报道。在袁世凯发布上述申令之40余日前———10月30日,《申报》报道称,“广东电:径日晚亥刻,乱徒在长堤水警厅后墙抛炸弹,砂地炸烂,厅无伤。沁日晚亥刻,又在长堤长安妓馆抛炸弹,声势甚烈,妓及路人伤毙数十,无伤及要人。是晚军警巡防周密,全城安谧。勘日,警厅出示,劝民不必惊扰。”

  径日,是25日;沁日,是27日。两起爆炸案发生后,广东巡按使李国筠特地给上海镇守使和道尹发函,说明此事。长堤长安酒楼(妓馆)的爆炸案,发生在10月27日,李国筠称,该案“炸伤十余人,后查悉,被伤者均系道旁小贩及行路之人,并无重要人物。此种无意识举动,显系扰乱治安,现在严密搜查。省垣人心尚为安谧,恐远道传闻失实,特以奉闻,并祈转沪上各报馆为盼。”

  《申报》刊发了这封来函,但在第二天的报纸上又据广州电称:“二十七日炸弹案伤者达百余人,警察谓投炸弹者当非革党,必系索诈财物之匪徒。官场稽查綦严,华人深恶抛掷炸弹之举。”

 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伤亡数字相矛盾的信息。广东巡按使称十余人,但媒体则报称百余人,相差非常巨大,且均称只有伤者。但接下来更为详尽的信息显示,爆炸案还造成二十余人死亡。

  在10月25日长堤水警厅的爆炸案发生后,广东军警即加强了戒严,但“为镇定人心计”,不仅禁止报界刊发消息,也“不许行人谈论”。两天后恰逢重阳节,因扫墓人聚集,军队特地对此“稽查极严”。整个白日平安度过,却不料到晚上八点多,又在长安酒楼发生爆炸案。当时酒楼饮酒作乐者甚多,炸弹从海边飞来。媒体分析,大约是革命党人先在海上乘舟窥伺,认为军界诸多要人必在酒楼内,可以聚而歼之。谁知楼上饮客一无伤损,伤毙者多是堤边苦力和过路行人,“有裂肠者,有断手足者,伤心惨目。”

  广东媒体报道现场细节称,8时45分,爆炸发生地在长安酒楼门前骑楼底的右侧、上海酒楼的左侧,当场炸死不知姓名男女16人。另炸伤24人,除岗警马庆、济军(广东镇守使龙济光部队)王材外,其他人亦不知姓氏。爆炸威力巨大,长安酒楼的头座家具和上海酒楼铁栏均被炸毁。

  案发后,广东水陆警厅即派警察驻守现场,于酒楼附近搜查,终在东堤广九铁路车站旁抓获数名嫌疑人,皆身怀凶器,但其是否正凶不得而知。龙济光将军和李巡按使为防“盗匪趁机扰害良善”,还下令将东、北、大南各城门暂时关闭,并将德宣街铁闸紧闭,以保治安。

  龙济光亲率军队出城巡视,并令警厅速电医院前往敛埋尸体。军队寻见钢制弹壳两块,得知该弹是三角圆形,横炸力比两日前水警厅案更烈。

  官方隐瞒伤亡,试图去政治化

  接下来警厅的布告,虽未透露伤亡具体数字,但其措辞中使用的是“伤毙之人”,可知此前广东巡按使李国筠“炸伤十余人”的说法有误。以李国筠的职务身份,在给上海去函时,显然应知有死亡之人,可见其有对外瞒报之主观故意。当时广东媒体尚被禁止报道此事,故其可随意对上海披露伤亡数字。

  当时官方不想承认的另一事实是,此案是政治案件。爆炸案造成人心惶惶,坊间传言是“乱党”举事。警察厅布告对此进行辟谣,称“若辈次等举动,不过志在荧惑社会人心,诓骗乱党财务,徒博凶残二字,于乱党绝无关系。”

  警察厅进一步称,两次爆炸案,或在水警厅后隅僻处,或在妓馆酒楼,地点绝非重要。此次伤毙之人,多属劳力之辈及过客小贩,究其目的所在,无非妄行暗杀,自残同种,这种大乖人道的行为,“彼所谓政治革命之乱党当亦不忍出此下策,此可证其决于乱事无关也”。

  警察厅长还对市民道歉说,他手握警察重权,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之责,未能事先消弭爆炸案,致令无辜人民遭此剧惨,自问诚无以对我地方,惟有广购线眼,督率兵警,严为防缉,决不令此凶残不逞之徒得以逍遥法网。他保证说,省会军警已密布大局,确保无虞,并呼吁大家务须镇静态度,照常安业,不要自相惊扰以致堕入“匪徒煽惑术”中。

  当晚抓获的嫌犯,很快被确认无辜。此后抓捕的布子静等人,招供了此案。他们正是革命党人。龙济光在给袁世凯的函中汇报了此事,媒体也对此予以披露。至此,长安酒楼爆炸案是党人发动的政治案件,官方已无可掩饰。

  暗杀平民,何以被忽视和掩盖

  长安酒楼爆炸案只是当时一系列爆炸案中的一个。媒体的报道显示,革命党人策划了这些爆炸案,其中部分案件有针对地造成平民伤亡。上海《申报》对之报道甚详。《申报》是当时主流大报,并无明显的党派色彩,故其报道相对更为可信。史家即便认为报道不客观,亦可以证据反驳,但切不可将这些报道完全忽略。

  公允地说,革命党人当时的暗杀,主要目标是政府官员,但可能是因为操作不易,故转向平民。他们诚然是有勇气的,只是在被乌托邦式的理念洗脑之后,魔来固然杀魔,神来也必然杀神了。为了目的,可以不择手段;而有组织有计划地滥杀无辜,如果能够构成对现存秩序的一种扰乱,也自然会被采纳。

  从当时媒体报道可知,党人惯用炸弹等暗杀手段,时或针对无辜百姓,已是舆论界的常识。奇怪的反倒是一百年后,治史者却多在此问题上失明。

  中国历史学家,有一大半惯于人云亦云,另有部分虽在史料爬梳上颇有作为,但囿于政治正确的先入立场,选择性遮蔽了不利于己论的信息。在民国以来的政治史上,真正有建树者屈指可数。民初政治史著普遍面目可憎的局面,也和晚清、北洋系在政治角力中俱皆败北有关,后来居上的执政者,奉“革命”为神圣圭臬,不容半点质疑。话语是一种权力,经过几代人的灌输与洗脑,天然正义的革命党人形象也就根深蒂固了。

  独裁者袁世凯,面对的是更无底线的革命党,这大抵可以解释批判北洋政权专制的革命党翻身后,社会何以更趋专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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